2005年2月1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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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保证金”官司的幕后新闻
杨标

  为使女儿不重蹈自己婚姻失败的覆辙,母亲棒打鸳鸯,拆散了女儿与一位打工仔的纯真爱情,为女儿配就了一桩“美满姻缘”。谁知,女儿却屡屡红杏出墙“报答”母亲的“如海深恩”。为挽救女儿的婚姻,无计可施的母亲只好用一笔巨额“婚姻保证金”换取女儿对婚姻的忠贞。但女儿为了自己的幸福,毅然辞职追求真爱。母亲一怒告上公堂,从而牵出了这桩“婚姻保证金”官司的幕后新闻。
    
  “母爱”有方 佳婿原是无能君
    1974年5月,李玉梅出生在湖南省新晃县一个干部家庭。父亲李湖在一家工厂担任副科长,母亲郭佳是一家医院的大夫。在她11岁那年,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李玉梅跟随母亲生活。为使女儿的婚姻不重蹈自己的覆辙,郭佳对女儿的管教近乎苛刻。从小到大,郭佳总是限制女儿与男孩子交往。甚至在李玉梅上大学期间,只要有男同学登上家门,郭佳就生气,李玉梅不得不关闭爱情的心扉。
    1996年7月,李玉梅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家公司上班。报到那天,一位热心男子帮她抹桌椅、装电脑。李玉梅心生感动,不禁对他连声道谢。他说,谢什么,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事了,我叫张新,贵州来的打工仔,今后有什么难事就直管叫我。张新身材高大、英俊潇洒,为人热心、风趣幽默,给李玉梅留下了良好印象。张新对李玉梅也十分欣赏。一来二去,两人相恋了。花前月下,几番卿卿我我,两人有了肌肤之亲,后来还偷吃了禁果。
  不久,郭佳发现女儿处了对象,她恼羞成怒,不但将李玉梅痛打了一顿,而且还来到女儿的公司大声责骂张新癞哈蟆想吃天鹅肉。经历几次恋爱的挫折,张新的心灵已是伤痕累累。李玉梅付出的真爱刚刚修复了他内心的伤痕,这下又被她的母亲无情地撕裂,一气之下,张新辞职南下深圳打工。
  张新的离去让李玉梅非常痛苦。好长一段时间,李玉梅都不与母亲说话。为了不让女儿“误入歧途”,郭佳为女儿物色了一位名叫刘洋的青年。刘洋,某机关干部,他不嗜烟酒、工作踏实,家庭条件优越。禁不住母亲的软缠硬磨,加上张新离去后一直没有与她联系,因此,李玉梅勉强同意与刘洋处朋友。
    1998年10月,在母亲的一手安排下,李玉梅与刘洋结了婚。新婚蜜月,李玉梅的激情之火却被丈夫给浇灭了。在同房时,李玉梅发现丈夫竟然严重早泄。李玉梅带着刘洋到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告诉她:“你丈夫的病情已进入顽固性阶段,目前还没有科学的治疗方法。”
  旧情复燃 红杏出墙“报”母恩
  而极度自卑的刘洋却认为是妻子对他没有感情而导致他没有激情。于是他单独住进一间房里,丢下李玉梅一个人在新房里独自流泪到天明。见丈夫不主动求医治疗反而疏远自己,李玉梅心中的怨气不断升腾。就在李玉梅对这桩婚姻感到绝望之时,张新竟然重新回到公司上班。
  一个清风习习的傍晚,李玉梅的手机突然响了,里面传来张新颤抖的声音:“玉梅,我知道我不该给你打电话,但是从你脸上看得出,你并不满意这桩婚姻,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有好多的话要向你说……”李玉梅身不由己地来到以前两人常约会的一家酒吧里。在伤感的萨克斯情歌声中,李玉梅扑倒在张新宽厚的怀里,眼里含着幸福泪花。
  那天晚上,李玉梅没有回家。从此,两人频频相约,如胶似漆。
  情郎遇危 女儿无奈下保证
  对于妻子近期不正常的举动,刘洋心里也猜到了七八分。万般无奈,刘洋丢下男人的尊严给岳母打电话。郭佳告诉他:“如果她不回,我今天就跟定她。”当天下午,在李玉梅单位门前守候的郭佳,看到女儿与张新有说有笑地走出大门,上了一辆的士,便也叫了一辆的士跟了上去。在一栋五层楼房前,李玉梅与张新下了车,径直上了二楼。
  郭佳拾起一块砖头冲到门前,猛砸起门来。李玉梅与张新在屋子里呆不住,只得将门打开。一见张新,郭佳猛扑上去对他又撕又咬。在大伙的劝解下,郭佳方才住手。郭佳又找到张新公司闹腾了一通。为此,领导郑重地找张新谈了话,劝告他不要插足别人的家庭。
  为了不影响李玉梅的前途,张新再一次辞职去了深圳。张新走了,同时也带走了李玉梅的心。李玉梅也曾经想大胆地向母亲说明事实的真相,有时也动过与刘洋离婚的念头。但她知道母亲的性格,如果是她主动提出离婚,母亲决不会同意的。李玉梅只得暗中与丈夫、母亲较劲。她到外面租了一套房,与刘洋正式分居了。
    2004年6月的一天,张新打电话告诉李玉梅,自己得了急病住院。由于没钱,连与他人合伙开办皮革厂的资金都被抽出来了,目前住院费告急,他要李玉梅帮他想想办法。
  李玉梅心急如焚,万般无奈,她想到了母亲郭佳。见女儿上门来向自己借钱,郭佳满怀疑惑。李玉梅只得声泪俱下地告诉母亲说刘洋生理上有些毛病,但得花巨款到广州进行医治。她说自己想通了,她要与刘洋和好。
  见女儿有了转变,郭佳很高兴,她马上取出钱来,说:“我这8万元钱是我多年的积蓄,这钱拿给你可以,但你得给我写个保证,今后你一定要与刘洋好好过日子,不要再与张新往来,你只要写了,钱我马上给你。这样我心里才踏实。”
  为了治好张新的病,李玉梅答应了母亲的要求。她写下了如下保证:一、从今以后我一定与刘洋相亲相爱,不再与张新往来。二、如果本人违反保证,自己则无条件退还母亲赠给自己的存款8万元。
  公堂对阵 “保证”怎能胜真情?
  为了不让母亲产生疑心,李玉梅向公司请了假后,与刘洋一道赶至广州。安排刘洋在一家宾馆住下后,她以外出寻访医院为名火速打的赶至深圳某医院,将6万元钱交给张新。
  为了不引起刘洋的怀疑,李玉梅打的连夜赶回广州。谁知,事情没能瞒过郭佳。
    2004年7月3日,李玉梅回家看望母亲,因急着上厕所,她随手将手机丢在桌上。此时母亲正在收拾东西。突然发现张新给李玉梅发来的短信:“亲爱的梅,你给我的钱不但让我摆脱了死神的威胁,而且让厂子恢复了生机,我要用我的爱来报答你,你离婚吧,我等着你……。”郭佳终于全明白了,她流着眼泪冲进厕所将李玉梅揪了出来。李玉梅只好向母亲摊牌:“我爱张新,我要与刘洋离婚!”
  第二天,李玉梅将辞职报告交到公司,准备南下深圳。听到消息,郭佳为了阻止女儿南下,决定将女儿剩下的2万元控制在自己的手里,让她连路费都无着落。可存折密码也是她所设,怎么办?有人告诉她:“只有法院才能冻结,你去告状吧!”于是,趁女儿未走,郭佳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李玉梅写下的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同时,还提出对李玉梅存款2万元采取冻结的请求。
  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对李玉梅的存款2万元予以冻结。法院经审理认为,郭佳将自己的存款8万元赠给李玉梅的真实意图是为了保障女儿李玉梅与其丈夫刘洋的婚姻及生活所需,赠与指向的对象是李玉梅和刘洋。李玉梅所写的保证类似于一份补充合同,其效力建立在赠与合同的是否生效上。那么,该份口头赠与合同系一份带有附加条件的合同。况且保证书系李玉梅亲笔书写,不存在郭佳逼迫的情形。同时保证书的内容并不违反社会公德以及与法律无明显的冲突,因此,李玉梅理应履行保证书确定的义务。但鉴于李玉梅在庭审中公开声明不愿与其丈夫刘洋重归于好,因此,为了保证郭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李玉梅应当返还郭佳现金8万元。
    2004年12月10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玉梅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郭佳现金8万元(含已冻结的2万元)。
  收到法院的判决,郭佳高兴万分。她认为目的已经达到。打官司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这笔钱,而是要让女儿陷入进退两难:女儿无力还钱,就得按自己的意志与刘洋重归于好。就在李玉梅为此事愁肠百结的时候,张新从深圳赶回县城,并带了6万元现金,于12月30日将钱交到了法庭。原来,为了替李玉梅摆脱困境,张新忍痛退出厂里股份,才凑足这笔钱。听到消息,郭佳火速找到张新,她声称只要张新不再与自己女儿纠缠,这笔钱就属于他。但是,张新谢绝了郭佳的“好意”。
  那一刻,李玉梅终于决定,坚决与刘洋离婚,南下深圳与张新开创自己的未来。
    2005年1月18日,法院判决李玉梅与刘洋离婚。因双方均未上诉,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杨标)